关于发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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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人社函〔2022〕30号)《关于印发<泰安市职业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劳就〔2019〕1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2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字〔2023〕16号)文件要求,拟向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等5家培训机构发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131.56万元。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 监督电话:0538-8938817 附件:
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202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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