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规程》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13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9月9日,泰安高新区印发新修订的《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规程》(泰高管办字〔2024〕6号,以下简称《预案》)。为进一步推动《预案》贯彻落实,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预案》内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关于对《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修编背景和过程

2020年,高新区管委会印发《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适应新形势下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水平,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区重新修订了《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我区对预案的制定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经过调研和征求意见,对预案进行了2次集中讨论和修改,经过征求区主要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后,于2024年9月9日印发《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重点修改内容

较2020年印发的《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修改以下内容:

(一)调整响应分级机制。针对原预案中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难以区分的情况,对响应分级机制进行了调整优化。对市级层面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启动主体进行了明确。

(二)增加分级应对。明确了一般突发事件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指挥机构处置措施及职责范围。

(三)增加应急预案支撑文件要求。突出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把预案支撑文件设为单独一项表述,明确了应急预案支撑文件的分类和主要内容,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四)突出风险防控。原预案中“预防”修改为“风险防控”,从四个方面明确了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职责和主要内容。

(五)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对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等方面提出新要求。

(六)增加了联合应急指挥体系。对相邻县(市、区)联合应对突发事件。

(七)细化处置措施。进一步细化先期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要求。

三、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共分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规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类突发事件的分级应对、分级响应等内容。第二部分应急预案体系。明确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第三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对区级层面的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工作机构以及街道组织指挥机制、现场指挥机构和专家组内容进行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四部分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内容,着力细化工作步骤和措施。第五部分资源保障。强化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和科技支撑。第六部分责任奖惩。规定了给予表扬或奖励、处分与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第七部分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进行规范。第八部分附则。强化各级各部门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规定生效时间等内容。第九部分附件。包括区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图。

关于《泰安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

自高新区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发生了调整,部分应急指挥机构和部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分工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泰安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上位预案在风险防控、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统一指挥等方面已不能有效衔接,也不能满足现实工作要求,亟待修订完善。

二、修订过程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区应急管理部组织对原《泰安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在经过专家论证、充分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和管委会审核的基础上,2024年9月9日,管委会印发《泰安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预案的总体框架

修订后预案共设置8个章节。

(一)总则。对编制目的和编制依据作出说明,并对《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和应急预案体系作出明确规定。

(二)事故风险描述。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危险源分析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规定了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在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设立,统一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由相关分管委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同时明确了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及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内容。

(四)预防与预警。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的监控。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指令启动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五)应急响应及救援处置。进一步明确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和行业主管部门。详细阐述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先期处置原则、分级应对和响应启动的要求,对事故应急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发布及应急响应的结束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规定了事故善后处理、应急总结评估和恢复重建的具体内容,并对事故调查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响应过程所需的队伍、物资装备、技术支持、资金、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7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六)预案管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同时,对预案的修订与备案等方面也作了进一步的强调。

(七)监督管理。明确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要求。

(八)附则。该部分主要介绍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图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要素。

四、修订内容要点

修订《预案》与原预案相比,从结构、体例到范围、要求都做出了较大调整。

一是突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依据相关法规要求,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提法;三是在“工作原则”中融入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要求;四是对“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更新,明确提出了管委会设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并明确了14个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五是对“现场指挥机构”中各工作组的职责进行了补充说明;六是对“预警”和“响应”部分的要求进行了细化;七是将原来的“宣传、培训和演习”的相关要求,集中整合为“预案管理”并加以细化。

关于对《泰安高新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

机构改革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应急部门,同时按照国家、省、市指挥体系调整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抗震救灾职责也发生变化。考虑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的调整,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对《泰安高新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安市地震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修订意义

《预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单位)职责,为建立健全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工作流程,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提高地震灾害应对能力,推动形成“防”“救”责任无缝衔接、应急指挥上下贯通、抢险救援规范有序的抗震救灾工作格局,保障地震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序进行提供依据。

四、主要内容

《预案》以“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协同联动、资源共享。”为工作原则,重点对组织体系、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其他地震灾害处置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与省、泰安市预案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整体。调整了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将原2020年《预案》中“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的指标修改为“地震烈度”指标,同时增加了强有感地震的应急处置流程。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体系,明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乡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职责。第三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启动、灾情收集与报送、应急部署、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和乡镇街道应急响应等工作。第四部分应急保障,明确信息监测预报与预防行动、资金与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技术系统、宣传培训和演习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第五部分其他地震应急处置,包含强有感地震的应急处置流程、平息地震谣传误传、特殊时期应急戒备、邻市地震应急等内容。第六部分附则,明确地震灾害分级与应急响应级别、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检查、实施时间等内容。

五、后续工作考虑

《泰安高新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出台后,将加强协调调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地震应急预案,推动我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

关于对《泰安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目的

一是今年市减灾委员会印发了新修订的《泰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灾情的应急处置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原《预案》和市级预案脱节,有必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与市级预案保持一致。二是近年机构改革后部分部门在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动,存在部分部门响应行动不明确等问题,需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更新明确各部门职责,对自然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相应调整、充实和完善。为高效有序地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在征求区级有关部门、街道意见建议基础上,修订了《泰安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泰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泰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陶安高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规程》以及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等。在征求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意见建议和组织专家评审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救于成灾之前”的宗旨,推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高效有序衔接,强化灾害防减救全过程管理。

四、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内容包括8个方面。

第一章 总则。包含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的各项法律法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以及本预案的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区防减救灾委、区防减救灾委办公室的组成部门和相关职责以及专家队伍的建设等。

第三章 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包含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的流程及时限、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等。

第四章 先期处置。明确街道发生灾情后先期处置措施。

第五章 区级响应。包含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响应调整、响应终止等内容。

第六章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包含自然灾害过渡期救助、倒损房屋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相关措施内容。

第七章 保障措施。包含资金、物资、通信、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等相关保障措施以及宣传和培训内容。

第八章 附则。包含了预案演练以及对自然灾害涉及相关的领域进行解释和本《预案》的解释、颁布以及附件等内容。

关于《泰安高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规程》的解读

一、修编背景和过程

2021年,为进一步规范应对全区自然灾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响应工作流程,高新区制定《泰安高新区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规程》。2022年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制定下发的《山东省大汶河2022年防御洪水方案》,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2022年修订的《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要求,2022年6月对《泰安高新区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规程》中《泰安高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行了修订,2024年9月9日对规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作机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

三、修编内容

(一)增加大规模人员转移安置。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制定下发的《山东省大汶河2022年防御洪水方案》,当发生大规模人员转移时明确全区各部门责任任务。

(二)增加险情处置方法。明确了河道工程险情种类出险部位判断和出险后的抢护原则及措施。

(三)更新部分部门任务职责。因部门职能调整,将建设管理部凤凰河泄洪防水任务移交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区划调整,去除房村镇、良庄镇任务职责。

四、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共分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等内容。第二部分编制依据。明确规程编制的相关依据。第三部分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包括防震、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应急响应处置要点等内容。第四部各部门单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响应任务分工。明确23个部门单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任务分工和职责,理清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解决了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部门职责交叉、多头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不畅以及信息发布混乱等问题,改善了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信息发布、部门间救援联动配合等问题。第五部分附件。包括判别河道工程险情种类和对工程各类险情抢护的原则与方法。


政策文件:泰高管办字[2024]6号  关于印发《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规程》《泰安高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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