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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龙泉中心范围2019年义务教育段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信息采集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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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现将泰安高新区龙泉中心范围(以下简称“中心”)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信息采集工作通告如下: 一、小学 (一)招生学校 高新区凤凰小学、高新区龙泉小学、高新区水泉小学、泰安市实验学校万境水岸小学 (二)信息采集对象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心”适龄儿童: (1)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适龄儿童具有“中心”户籍、并在“中心”范围实际居住。 2.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中心”范围有私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入住; (2)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中心”范围企事业单位工作或经商。 (三)信息采集办法 1.常规采集:小学招生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的形式,请家长登陆泰安高新区网站(网址“gxq.taian.gov.cn”),在“专题专栏”--“泰安高新区教育事业专栏”找到“泰安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时间安排为: (1)户籍生源:5月27日8:00至6月2日20:00; (2)非户籍生源:6月3日8:00至6月7日20:00。 2.协助采集。如网上信息登记确有实际困难,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原件,选择就近的信息采集点现场填报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6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信息采集点(与入学就读学校无关): 泰安高新区凤凰小学(电话6920097,6920196) 泰安高新区龙泉小学(水泉小学)(电话8930976,8930766) 泰安市实验学校万境水岸小学(电话6620216,6620118) (3)需携带材料(原件) ①“中心”户籍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住房产权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② 非“中心”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或监护人在中心范围的房产证明; 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泰安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缴费证明)或营业执照(需附缴税证明);住房租赁合同。 二、初中 (一)招生学校 泰安高新区一中 (二)信息采集对象 1.片区内户籍儿童少年: (1)小学就读在高新区凤凰小学、篦子店小学、赵庄小学、许家埠小学、奥林匹克学校有小学学籍信息档案并且户籍在龙泉中心范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龙泉派出所(含原泰西派出所)户籍或具有北集坡派出所户籍中的赵庄村、篦子店村、邢家寨村、西夏村、东夏村、中夏村、南夏村、兴隆庄村、窦家村、洪沟店、南(北)许家埠的有小学学籍信息档案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监护人)在 招生片区范围有私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入住; (2)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至少一方在片区范围企事业单位工作或经商。 (三)信息采集办法 1.常规采集:初中招生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的形式,请家长登陆泰安高新区网站(网址“gxq.taian.gov.cn”),在“专题专栏”--“泰安高新区教育事业专栏”找到“泰安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安排为: (1)户籍生源:6月20日8:00至6月23日20:00; (2)非户籍生源:7月4日8:00至7月5日20:00。 2.协助采集。如网上信息登记确有实际困难,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泰安高新区第一中学现场填报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7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泰安高新区第一中学(电话8936264,8935032) (3)需学生本人及家长携带材料(原件) ①招生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住房产权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原小学学籍证明。 ② 非招生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住房产权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泰安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缴费证明)或营业执照(需附缴税证明);住房租赁合同,原小学学籍证明。 三、特殊情况处理 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实际入住)、购房原始发票。 3.“中心”范围村民房产证明,未拆迁或已拆迁未安置的,由所在村委出具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拆迁后已安置的,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 4.对住房租赁合同要求:租期3年以上,居委会盖章,附房东房租收据及联系方式。 5. 截止信息采集日,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是否 “实际居住”,由相关学校通过组织人员入户核查来确认。 四、其他说明 1.学校计划在7月上旬组织现场审核材料,计划在7月中旬左右公示录取结果(进行录取查询),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请家长留意网站(gxq.taian.gov.cn)信息。 2. 对在信息采集和入学过程中提供假证件和假证明材料,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列入入学诚信黑名单,造成后果家长自负。 3.本次摸底,只是生源数量摸底,不作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使用。各校正式服务范围以泰安高新区政务网公示信息为准。 五、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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