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公示(2025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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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拟对1家农药经营申请者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本人签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38-8939765。对以电话或匿名材料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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