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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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实施方案》、《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工作方案》要求,自2025年3月1日起,高新区范围内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 经营主体(含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下同)设立或变更登记后,系统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下载应用。经营主体可将自行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有条件的也可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机构,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等方式进行查询、核验,不再要求经营主体提供纸质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办理特殊事务或跨省开展经营活动确需纸质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提供纸质营业执照打印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指南 泰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指南 一、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1、打开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 2、点击下载执照 3、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信息并确认 4、实名信息验证授权,授权验证 5、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勾选同意、下一步 6、选择登记地:山东 7、勾选经营主体名称,开始下载 二、出示核验电子营业执照: 1、打开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 2、点击“出示执照”,选择办理业务的经营主体名称 3、输入密码,点击确认,生成“电子营业执照条形码” 4、将条形码对准扫码设备,等待核验完成即可(条形码有效期仅为5分钟) 5、点击电子营业执照条形码右上角“详情” 6、截图保存电子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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