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7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3〕7号)和我市实施方案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泰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泰财监[2024]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泰安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山东颐养健康集团华新地产有限公司

山东岱宗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蒙牛乳制品(泰安)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 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

(二)企业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 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结束。


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

2024年6月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文下载]: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