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泰安高新区社保医保工作办公室核查,贺廷龙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又要求新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存在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待遇的情形。泰安高新区社保医保工作办公室多次与其联系,所涉基金至今仍未退回。现就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联合打击骗取失业保险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函(2023)129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3号)要求,请违规待遇领取人(详细信息见附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泰安高新区社保医保工作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或直接转账至指定账户。转账退款务必备注姓名并及时告知泰安高新区社保医保工作办公室。

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下述渠道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逾期仍不退回的,将移交劳动监察、人民法院处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工作办公室

地址: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2555号

退款户名: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退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高新支行    

退款账号:1604010229200192012-000000005

联系电话:0538-8939560

附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详细信息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应退金额(元)

应退原因

1

贺廷龙

630121********0013

750.00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泰安高新区社保医保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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