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突出三项措施 提升烟花爆竹监管效能

发布时间:2024-12-17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结合岁末年初治安形势特点,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全方位、多举措抓实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从重从快打击,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组织推动 压实责任

强化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12月10日,召开2025年度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区贯彻落实<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统筹发展和安全、秩序和监管,就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等各环节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压实安全责任。制定《全区贯彻落实<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坚持区、街道办事处(镇)、社区(村)三级禁燃禁放管控网络,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点和重点时段,盯住存储运输和燃放安全监管两个环节,严格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密切部门协作。与应急管理、消防、行政执法等部门紧密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进行联合排查、联动执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共同研判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管控工作,对烟花爆竹的销售、运输、储存等各环节形成严管严查长效机制,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将宣传、管控、查处、整治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消除隐患 确保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2025年1月1日前,通过现场询问、实地摸排等方式,联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排查整治行动,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拉网式大排查,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放巡查管控。结合“泰网”大巡防,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街面巡逻值守,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尤其紧盯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等重点时间段,将管控力量分布到每个社区、每个小区、每幢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家企业单位,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对禁放区全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劝阻,有效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严打非法行为。会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运输、存储、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对违规个人或单位进行询问查证,符合处罚条件的依法从严处罚,切实提升震慑力。

强化宣传 营造氛围

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员等一切社会力量,深入辖区各店铺向经营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宣传,提醒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隐患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正确认识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及后果,不得私自出售、存放非法或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安全防范教育。通过在辖区各小区门口张贴《禁燃禁放通告》,悬挂宣传条幅、利用LED屏播放禁放标语,利用中小学微信群向家长发放《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等一系列有效可行的措施,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禁放政策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推动线索举报。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禁限放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检举涉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保证实现良好社会效果。

安全无小事,警钟应长鸣。下一步,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将结合聚焦公安主业主责,把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公共安全监管、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举措,及时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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