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高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规程》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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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编背景和过程 2021年,为进一步规范应对全区自然灾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响应工作流程,高新区制定《泰安高新区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规程》。2022年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制定下发的《山东省大汶河2022年防御洪水方案》,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2022年修订的《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要求,2022年6月对《泰安高新区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规程》中《泰安高新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行了修订。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作机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泰安高新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 三、修编内容 (一)增加大规模人员转移安置。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制定下发的《山东省大汶河2022年防御洪水方案》,当发生大规模人员转移时明确全区各部门责任任务。 (二)增加险情处置方法。明确了河道工程险情种类出险部位判断和出险后的抢护原则及措施。 四、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共分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等内容。第二部分编制依据。明确规程编制的相关依据。第三部分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包括防震、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应急响应处置要点等内容。第四部各部门单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响应任务分工。明确25个部门单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任务分工和职责,理清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解决了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部门职责交叉、多头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不畅以及信息发布混乱等问题,改善了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信息发布、部门间救援联动配合等问题。第五部分附件。包括判别河道工程险情种类和对工程各类险情抢护的原则与方法。 泰安高新区应急管理部 2024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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