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8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泰财金﹝2018﹞13号)中有关创业贷款政策规定,经借款人申报,泰安乐晨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538-8938066

附:2023年度第二季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认定明细表.xlsx

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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