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
各县(市、区)、功能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省大数据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评选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部门(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级本部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相关材料请于12月9日前报送至泰安市大数据中心,由大数据中心审核后统一报省大数据局。 联 系 人:纪江涛,闫 帅 联系电话:6993997,6996139 邮箱:ta6139@ta.shandong.cn
附件:关于开展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12月3日 附件
关于开展山东省数据开放 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大数据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数据开放范围,推动社会数据创新应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激发大数据创新应用活力,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评选工作。 请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填写《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表》。请于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jc@shandong.cn(发送后请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或来电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51785094,51785096 附件: 1.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指南 2.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表 3.各市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
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 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和方向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山东省辖区内,具有数据开放相关领域研究能力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鼓励上述单位与省外具有较强数据开放应用研究能力的各类高水平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方向 1.数据开放应用创新。基于公共数据、社会数据和科研数据等,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数据融合创新应用研究,以数据赋能社会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流程优化,突出应用示范作用,推动成果转化,充分释放数据资源价值。 2.数据开放技术创新。围绕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应用等,开展数据相关处理技术创新研究,攻关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以新技术助力公共数据安全有序流通和利用。 3.数据开放流通创新。开展数据开放流通相关研究,探索数据交易流通新方式,营造良好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环境,盘活数据资源价值,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4.数据开放其他领域创新。开展数据开放其他领域相关研究,推动相关领域数据高质量开放利用。 (三)建设目标及任务 1.制定实验室建设方案,明确主攻方向,提出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及期间计划完成的任务指标。 2.完善组织保障,申报主体需为实验室建设合理配备场地、资金、团队等必要资源,提供充足保障。 3.保障数据安全,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切实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安全应急机制及应急预案。 4.重视成果转化,实验室应充分利用自身研究能力优势,聚焦研究重点,注重场景、算法、数据、产品等各种形式的成果产出与转化,每年至少完成一个与数据开放相关的报告、项目或案例。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管理科学、高效精干,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为实验室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实力。 (二)在本行业领域中具有优势或主导地位,能够对行业数据应用的标准规范制定起到重要作用。 (三)具备较强的数据安全管理能力,能够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建立数据安全应急机制及应急预案。 (四)正在承担数据开发利用相关研究项目,有相关研究的获奖成果或发明专利,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为行业领域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高校须以相关专业二级学院名义申报)应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表》。省直各部门、单位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个,申报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与可编辑word版本)发至公务邮箱sjc@shandong.cn。泰安市以下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08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与可编辑word版本)发至泰安市大数据中心公务邮箱ta6139@ta.shandong.cn。经泰安市大数据主中心汇总审核后报省大数据局,每市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个。 申报时间截止后,省大数据局将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或函件评审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审核通过的实验室名单将正式对外公布,统一授牌,有效期三年。 四、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为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数据要素创新创业共同体核心运营机构配合开展实验室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省大数据局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拟定相应考核标准,对照“建设任务及目标”,按年度对实验室进行考核,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3个等次,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在数据、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有效期满的实验室组织开展总体绩效评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和工作需要,按年度增补、取消部分实验室。 3.实验室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数据安全使用规范,建立数据安全应急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五、支持保障 山东省大数据局指导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对接、交流培训等活动,保障实验室数据供给,推动成果转化,协调资金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体等根据需要提供资金、人才等支撑,并举办沙龙、培训等活动给予实验室建设辅助。
附件2
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 报 日 期 :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关于开展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表》的有关要求、说明,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二、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三、表中选取项目请在“□”中划“√”。 四、申报单位应按《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表》统一制作的格式填写电子版,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版本。 五、电子版材料的内容与格式应与扫描版材料一致,如不一致以扫描版材料为准。
二、人员参与情况
1.实验室总体简介
2.实验室建设目的和必要性 3.实施建设分阶段目标、主要内容和创新特色 4.实验室建设的主要预期成果 5.实验室建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6.实验室建设的保障基础、制度及措施
四、真实性承诺
五、推荐单位意见
附件3 各市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全文下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