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财务管理部 思想上再深化 措施上再精准 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2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记者吴志竟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财政财务管理部积极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

对牵头的任务指标落实责任。根据承担的“优化金融服务”“保护中小投资者”“政府采购”3项指标,分别制定了配套措施。拟定《财政财务管理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分工落实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围绕三项指标开展具体工作。优化企业信贷流程。实现符合条件小微企业,自提出贷款申请至贷款发放,平均办理环节不超过4个、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超过6件,服务质效显著提升。搭建完善政金企合作平台。齐鲁银行已确定在高新区设立支行,计划年内实现营业,进一步完善高新区金融服务体系和投融资体系。通过金企点对点对接、为企业上门服务等方式,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区内企业的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联合券商到上市和后备资源企业实地调研座谈,对接上市政策、程序并提供上市前辅导服务,组织开展了企业上市辅导培训活动,今年已有5家企业成功挂牌。加强金融与司法的联动配合,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理性投资、防非识假等公益类教育宣讲活动,做好金融知识、法律常识等宣传普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推进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建设。所有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数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评标、交易。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已完成对各类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杜绝设置各类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和门槛。网上商城供应商库除特殊管理要求外,实行承诺入驻制度。根据省、市要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出台相应文件要求预算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划定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小微企业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下一步,财政财务管理部将全面贯彻各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再深化,措施上再精准,深入解读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营商环境”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都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加大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优化企业信贷流程、建立金融服务直通车、推动无还本续贷业务开展等方式提高企业获得信贷效率及服务;引导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搭建政金企合作平台,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引导银行机构设立适合普惠金融业务发展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新设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网点;加大上市挂牌后备资源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推动重点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进程;进一步压缩政府采购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政策宣传。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金融政策的宣传,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提高政策落实透明度。在服务的精准度上下功夫,针对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开展调研,组织银企对接,开展定向金融辅导,分行业、分项目、分领域向银行推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名单,提升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水平。

提升金融产品创新数量。引导银行结合不同企业所处行业、经营模式、发展阶段等做好客户细分,针对性设计金融服务方案,开展产品创新,创新产品数量和质量有明显提升。引导银行机构丰富银税产品种类,扩大企业授信规模。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引导银行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支持银行机构依托制造业核心企业,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等产业链金融服务。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与企业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意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保经济平稳运行,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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