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单位
处罚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金额
是否已办结
备注
1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泰安东尊木业有限公司
喷漆房升级改造项目未批先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8415元
是
2
泰安市精实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53333元
3
泰安市蓝天包装有限公司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20000元
4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物资机电中心
喷漆房未完全密闭,喷涂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42500元
5
新泰市振邦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喷涂线未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21250元
6
山东中佳乐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喷涂线治污设施内活性炭更换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