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泰政字[2020]63号)解读

发布时间: 2020- 09- 17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读人:刘兆泉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兜底性基础作用。2019年11月19日,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对全省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2020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内容,责成市民政局牵头起草我市意见。在充分调研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基础上,市民政局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先后征求了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32个部门单位意见。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2019年11月19日,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对全省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制定本《意见》。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意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统筹政策制度,整合资源力量,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服务管理,加快构建“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 ”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合力救助、精准救助、及时救助、公正救助,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包含重要关键词的诠释说明)

一是统筹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支撑力。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康复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织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以及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救助的有效衔接。

二是统筹完善能力体系,提升社会救助落实力。将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纳入部门业务培训内容,县级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乡镇(街道)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制定社会救助制度(项目)清单,编制社会救助典型案例,指导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精细把握政策、精准落实政策。总结探索具有泰安特色的社会救助新模式,补齐社会救助工作短板。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构建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次办好”“五个一”社会救助模式,再造社会救助事项“一链办理”服务流程,提高救助服务效能。

三是统筹完善信息化体系,提升社会救助聚合力。主动对接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救助制度、救助对象、救助需求、救助资源、救助结果等聚合共享、互联共通、精准对接。依托泰安市政务服务网络渠道、“爱山东”APP泰安分厅、“泰好办”终端等,推进互联网端、移动端、自助终端“三端融合”,实现社会救助精密在线申办、精心贴身服务,打造“救助申请泰好办”社会救助信息化品牌。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成市、县、乡上下贯通、各部门横向连接的核对网络体系,扩大数据源,提高核对精准性和时效性。

四是统筹完善组织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执行力。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整合现有工作力量,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县(市、区)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立“一窗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工作平台,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采取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

五是统筹完善资金保障体系,提升社会救助供给力。扩大社会救助资金供给,将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分级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基层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资金奖补等政策,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社会救助。授权县级统筹管理各类救助资金,逐级制定社会救助财政事权清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是统筹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社会救助公信力。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社会救助风险监督预警机制,严惩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面推行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和失信记录制度,逐级建立救助家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意见》提出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执纪监督、强化跟踪评估等三项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泰政字〔2020〕6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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