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拟对山东科大中天安控科技有限公司矿山围岩检测仪器仪表、智能电能表、水表等检测仪器仪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29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科大中天安控科技有限公司矿山围岩检测仪器仪表、智能电能表、水表等检测仪器仪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38-8938877

电子信箱:gxqhbzx@126.com

通讯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城路616号)

邮编:2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1

山东科大中天安控科技有限公司矿山围岩检测仪器仪表、智能电能表、水表等检测仪器仪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泰安高新区北天门大街西段

山东科大中天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三英环境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山东科大中天安控科技有限公司矿山围岩检测仪器仪表、智能电能表、水表等检测仪器仪表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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