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浸绝缘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8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要求,将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我局对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浸绝缘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并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8-8938877

电子信箱:gxqhbzx@126.com

通讯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城路616号)

邮编:271000

序号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浸绝缘烘干项目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天门大街1399号,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泰环审报告表〔2020〕K43号

2020年6月28日

注:该公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

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pdf

2、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浸绝缘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3、泰环审报告表〔2020〕K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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