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泰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压胶管研发与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1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一泰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型高压胶管研发与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一泰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金7500万,位于泰安高新区配天门大街1397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液压成套设备及配件、液压软管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传动设备、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的、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山东一泰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高新区恒邦发动机厂区建设新型高压胶管研发与生产项目,主要建设高压胶管、胶管护套、密封件、注塑件、聚氨发泡制品、聚氨酯弹性体生产线,研发生产新型高压胶管、软管总成及流体连接件、橡塑制品。项目建成后,年产高压胶管1000万标米、胶管护套60万件、密封件400万件、注塑件500万件、聚氨酯密封件90万件,聚氨酯发泡制品9万件。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占地面积66666m2,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全年工作300天,三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项目建设周期约12个月。

本项目已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70991-29-03-006462。

经查找,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属于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建设可行。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高压胶管和橡胶密封件生产过程中的配料粉尘、混炼废气、滤胶废气、热炼废气、压延废气、挤出废气、硫化废气等;胶管护套生产过程中计量投料、挤出废气;聚氨酯发泡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浇注发泡废气、清洗废气;聚氨酯弹性体(密封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浇注和硫化废气、清洗废气;注塑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和破碎粉尘等。

项目高压胶管和密封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配料粉尘经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炼胶过程中产生的混炼废气、滤胶废气、热炼废气、压延废气、挤出废气和硫化废气经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2)排放;高压胶管内管压出和硫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由25m排气筒(P3、P4)排放;胶管护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计量投料废气、注塑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粉尘经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P5)排放;胶管护套生产过程中的挤出废气、聚氨酯发泡制品生产过程中的浇注发泡废气和清洗废气、聚氨酯弹性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浇注和硫化废气和清洗废气、橡胶密封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化废气和注塑件生产过程中的注塑废气分别经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排气筒(P6)排放。有组织废气在经过严格的治理后,VOCs、颗粒物均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G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表1重点控制区、《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要求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42-2015)表4标准;二氯甲烷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GB37/2801.6-2018)表2标准;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H2S、CS2、臭气浓度预计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本项目生产设备密封,粉状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自动称量、自动投料的密闭系统,混炼、热炼、压延、挤出和硫化等工序均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极大地减少了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其挥发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42-2015)、《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主要是浸水包布排污水、胶管试压排污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和喷淋废水,排放总量为2938m3/a),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泰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排入泮汶河。项目废水对该区域地表水环境的污染负荷较小,预计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编织机、风机和水泵等,其噪声源强约为85~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钢丝、废弃水布、不合格产品、下脚料、布袋除尘器下灰、废包装袋、试验废物、废润滑油、废桶、清洗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生活垃圾等。废钢丝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桶、清洗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下灰、部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弃水布、剩余不合格产品、下脚料、废包装袋、试验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装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在落实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CtnLZLvoW9ejIaz8eg54w 提取码: ii6d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一泰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总

联系电话:13805470921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8-8586037

邮    箱:hp9954@163.com

一泰~公示版.pdf

山东一泰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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