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社保医保办“四步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 2020- 03- 18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办认真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和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项惠企减负政策,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优势,通过“免、降、缓、补”四步走,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不缺位、不停步、不掉线,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免”,即减免社保费。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费,预计可为430家企业减负1442万元。同时,退返已收缴企业的2月份社会保险费用,涉及企业90家,退返金额167万余元。

“降”,即降低医保费率。根据泰医保发[2020]12号文件,自2020年3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泰医保发[2020]16号文件,在2020年3月至12月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2020年2月至6月,对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单位缴费费率再降低,其中实行统账结合的降低2个百分点,享受统账待遇不建立个人账户的降低0.75个百分点。预计为430家企业减负362万余元,36家机关事业单位减负154万余元,5000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减负233余万元。

“缓”,即延缓社保、医保缴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实行缓缴政策,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补”,即落实稳岗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工作人员借助“互联网+”,通过人社大数据筛查比对,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变“人找政策”“企业找补贴”为“政策找人”“补贴找企业”。为防止现场经办造成交叉感染,高新区社保医保办通过“网上办理”“容缺办理”“不见面服务”等方式主动对接企业,全程实现“网上办”“不见面”“零跑腿”。已向首批符合惠企政策条件并公示完毕的64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27万元,惠及企业职工11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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