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公示 |
||||
|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泰安市龙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施工劳务资质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企业申报的材料有异议,请向我局举报或反映,地址:泰安高新区政务大厅二楼,举报电话:0538-8939711,邮编271000。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泰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全文下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