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绍华同志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8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邢绍华,男,北集坡街道邢家寨人,1938年2月出生,1956年7月-1961年5月在贵州省三都市水族自治县三合小学任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人发〔201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代课教师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人发〔2014〕4号)精神,经本人申请,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认证、公示,我办审核,认为邢绍华同志符合鲁教人发〔2014〕1号等文件规定的“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发放条件,教龄5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办,电话8937086,邮箱a8938350@163.com。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办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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