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泰安高新区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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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监管执法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泰安高新区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公开征求意见的的起止时间 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方式:泰安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电话:8938790 邮箱:gxqajj@ta.shandong.cn 地址:泰安高新区北天门大街2299号应急管理办公室 邮编:271000
附件:关于印发《泰安高新区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泰安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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