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关于省、市、区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审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07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区有关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要求,泰安高新区科技局会同泰安高新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按规定对区内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了审核,确定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等78家企业为补助对象,补助总额为2761.96万元,其中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补助分别为1380.98万元、552.39万元和828.59万元。现对78家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提出者应标明真实身份,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单位提出的异议,须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前。异议意见请送达泰安高新区科技局,联系电话:8938110。

附件:省、市、区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初审汇总表.pdf


泰安高新区科技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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