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单位
处罚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决定
是否已办结
备注
1
泰安市环境保护局
泰安市同心液压机械厂
烟气净化设施未使用、喷涂过程车间未密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罚款
50000元
是
2
泰安市和谐木业有限公司
废气处理设施未使用
3
泰安市金玖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存在裸土未覆盖、洒水车未洒水、雾炮未使用、场区未封闭、洗车台未设置等“8个100%不达标”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