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泰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泰山康复医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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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泰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泰山康复医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38-8938877 电子信箱:gxqhbzx@126.com 通讯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城路616号) 邮编:2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泰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泰山康复医院)确定版【验收报告】康复中心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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