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山东鸿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传输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1 信息来源: 泰安高新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山东鸿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传输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8-8938877

电子信箱:gxqhbzx@126.com

通讯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城路616号)

邮编:271000

序号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山东鸿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传输设备制造项目

泰环审报告表〔2019〕K90号

2019年10月31日

注:该公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

附件:泰环审报告表〔2019〕K90号k90(1).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文下载]: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